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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组织开展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4/17 10:23:1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培育打造一批零碳示范单位,拟开展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工作通过严格碳排放管理、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降碳措施等,遴选培育一批零碳(近零碳)工厂,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以先行示范助力实现我省碳达峰目标。现将试点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试点对象

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新能源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高端纺织、高端装备制造、高原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范围内的生产制造型企业。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将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和绿色制造理念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称号

)满足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基本要求(见附件1)。

)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以来算)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零碳(近零碳)工厂: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

2.不遵守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的;

3.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污染、质量等事故的;

4.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工厂名单的;

5.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业节能监察等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且未整改完成的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本区企业开展试点申报工作。满足基本条件且自愿申报的企业按照《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试行)》(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并按照规范形成《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方案》(附件2)报送至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评估遴选。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及零碳(近零碳)建设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正式行文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推荐至省工信厅。

(三)确定试点。省工信厅收到各地推荐材料后,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核,并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列入青海省2025年零碳工厂试点名单

)试点建设。列入试点的企业要按照《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方案》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逐项落实工作举措,积极开展节能降碳关工作,通过1年左右时间完成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工作

(五)组织验收。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任务,达到评价指标提升目标的单位,可向省工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工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照《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开展验收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企业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工作,于2025年6月4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及《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方案》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报送至省工信厅。

(二)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政策,支持企业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鼓励支持建设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积极申报国家“两重”“两新”和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进一步深挖节能降碳潜力。

(三)加强技术支撑。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深入研究行业企业节能减污降碳增效等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支持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过程指导和指标评价。

(四)积极宣传推广。各地区要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荐,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和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契机,组织对降碳特征明显、成效突出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开展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附  件:1.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2.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模板)

3.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省工信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乔权

联系电话:0971-6143509

省发展和改革委环资处                高强

联系电话:0971-6305720

省生态环境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刘超

联系电话:0971-8203910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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