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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海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办法(试行)》(青科发政〔2022〕32号)及有关工作要求,省科技厅将开展2025年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2:30,会议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86号4号楼15楼会议室。
二、汇报内容
(一)机构主体情况。企业性质机构说明投资主体情况;事业性质机构说明业务主管单位情况。
(二)管理制度情况。机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与激励制度,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管理等措施。
(三)科技活动开展情况。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科研成果产出、企业孵化培育等科技活动情况。
(四)机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简要说明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定位、研究方向、阶段性目标任务。
(五)机构人员情况。机构所属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科学研究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和管理人员等情况。
(六)条件保障情况。科研经费保障、支持政策、科研实验条件、开放交流合作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答辩次序及时间安排。各申报单位答辩时间30分钟,其中15分钟PPT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汇报排序见附件。汇报PPT、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7月25日前报送指定邮箱。
(二)答辩材料要求。各单位申报材料需按照先后次序,将认定申请书、上年度的工作报告、申请单位成立章程及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单位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科研投入经费情况表、实施的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有关证明材料、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包含采购价格)、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明材料、在职职工名单、在职研发人员名单、签订的研发人员劳动合同、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等)统一打包形成一个电子文档,提交省科技厅管理处室。
(三)答辩汇报要求。各单位汇报需由机构负责人参加答辩,请携带身份证,汇报前将进行身份核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此次认定评审资格。各单位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专家质询阶段不进行辩论和探讨。
(四)评审监督要求。本次评审会议邀请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和规划资管处全程监督,现场张贴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政基处 李晓砚 15500786325
邮箱:lixy200104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