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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一批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海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工作的通知》(青工信中〔2025〕25号)要求,经产业集群所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和实地核查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料复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大通县绿铝产业集群、格尔木市盐湖化工产业集群为2025年青海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效期三年。
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月31日—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邮寄地址: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132办公室(西宁市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A栋);电话:0971—6150716。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