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商务厅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省级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于6月16日组织开展省级有奖发票试点地区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3个地区开展省级有奖发票试点。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电话:0971-632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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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省级有奖发票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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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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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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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省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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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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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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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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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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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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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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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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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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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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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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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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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