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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10月2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在收到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细化问题部署,明确整改路径。围绕巡视反馈提出的意见,委党组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逐条审议,形成《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同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行对号入座、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落细。
(三)压实整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推动整改,委党组会4次专题听取整改进展。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各处室(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进位、靶向攻坚,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不折不扣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四)强化统筹督办,严控整改质效。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每周一调度、一汇总、一研判工作机制,对所有整改事项逐项筛查、逐条核查、从严把关,坚决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建立健全整改事项评估销号制度,对未按时完成的事项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有力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取得积极进展。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扎实,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一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利用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时机抓实重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刚性落实“第一议题”研讨发言要求,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学习体系。印发《关于规范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意见》,压紧压实日常督导考核,对各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依托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载体,持续营造全员学习氛围。三是强化党内规章制度学习。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政策文件。四是推动行业政策法规执行。梳理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常态化开展新出台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重大要求,印发《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持续开展“三个重大”的监测评价工作,形成多项监测成果。五是做好“结合”“转化”文章。围绕绿色算电协同、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设、有色金属领域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开展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做好支撑。
(二)履行党政参谋助手作用有不足,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一是主动谋划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落实省委“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巡视具体要求,开展2025年第四次生态文明建设联席调度,安排部署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点任务。编制《青海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成效报告》《青海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路径研究》,制定《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构建全省统一的核算体系。提出我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123”立体逻辑结构,研究制定我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二是着力发挥规划职能作用。紧扣中央“十五五” 建议重大部署,会同相关厅局编制《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同步健全“十五五”规划体系,全覆盖调研8个市州,并指导各地务实编制本级“十五五”规划。三是积极推动产业“四地”建设。完成《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2021-2025)进展情况评估报告》,编制《青海省“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印发《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有效优化全省电源结构,推动青海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完成《青海省盐湖溴、碘、锶、铷等稀散元素开发利用研究报告》,为盐湖稀散元素资源产业转化,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做好支撑。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修改完善《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等“1(总规)+N(专项规划)+X(政策)”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规划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加快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4项政策文件,督促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十四五”以来安排的前期经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协同推进生态旅游发展。协同谋划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重大项目,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编制《青海省“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青海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规划(2025-2030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谋划重大项目,力争纳入国家盘子。四是持续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城乡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印发《西宁-海东都市圈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及西宁-海东都市圈一体化发展2026年工作要点,督促指导西宁、海东两市加快开展闲置资产盘活,积极对接援青省市,举办苏青、沪青多场产业投资洽谈推介活动,组织园区跟进六市州外出招商行动,持续扩充园区入驻企业规模。五是扎实推进能耗双控工作。组织对全省147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诊断,完成青海省2024年度工业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清单并公示,对市州用能预算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印发实施节能审查、节能验收相关办法,持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优化完善青海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功能,按时审核120余户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核算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情况,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按期编发《能耗与碳排放分析报告》。六是强化投资项目闭环管理。修订并印发评估督导工作办法,制定督导责任分工方案,规范项目评督工作程序;下发督办通知和工作提醒函,对开工率、支付率较低的项目,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2023年7月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遗留问题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已下达省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投资计划;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家高速G0611张掖至汶川公路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建设,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G0611张汶高速扁都口至峨堡段等两个项目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三)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到位,推进重点改革任务不够有力。一是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对省招标投标协会内部财务审计,督促协会整改;指导协会成立临时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印发《青海省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青海省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青海省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细化审查内容、标准和程序,常态化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青海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2026年版)》《青海省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 优选青海”品牌若干措施》,按程序推进《青海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工作;配合省政府督查室开展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督查工作,协同推进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推动对外开放。完成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十五五”实施方案意见征求工作,持续跟踪调度青新藏(格尔木)陆港商旅物流中心项目进展,推动青新藏(格尔木)陆港商旅物流中心项目(一、二期)完成五方验收;通过召开外资圆桌会、参加2025年青海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培训班,为企业答疑释惑、宣讲政策、提示风险。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短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方面。一是统筹粮食领域发展与安全举措扎实有力。建立气象、提醒、批示、风险“四个台账”,截至目前,气象、提醒、批示台账已更新内容94条,风险台账已覆盖全省56个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指导青粮集团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切实筑牢储备粮仓储环节的安全防护屏障。二是精准研判隐患全面夯实能源安全保障根基。召开全省政府储气设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推进会,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储气设施投运、发挥调峰保供作用。成立省天然气储运公司筹建专班,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省公建投公司与中石化青海分公司签订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与海南州沟通储气调峰设施移交。对省内4座抽水蓄能电站前期手续督导检查,联合省水利厅督导青海哇让抽水蓄能电站取水许可手续整改,电站已取得行政决定书。玉树第二回330千伏线路工程投运,青海省所有市州全部实现330千伏大电网双回路供电。印发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与各市州和能源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能源领域安全管理。三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委党组向省委报送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委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听取分管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指导下一步工作。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组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出工作要求。对委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明确细化责任,研究制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指导各党支部结合业务职能重新修改完善“两单一案”。邀请省社科院彭延青副院长作专题辅导授课。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压实从严管党主体责任。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表》,全面排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为精准化、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提供基础保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向委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委党组压紧压实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省粮食局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再警示再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交流研讨与自查。打造“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的学习模式,引导干部开展“每日一学”,举办“业务论坛”,将纪法教育、廉政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全方位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制定《省粮食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党组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二是从严落细监督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扎实做好日常监督,强化常态化谈心谈话和警示教育。对项目审批、资金批复、能源粮食等重点环节及“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列席省能源局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驻委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和共学共研机制,开展集中学习和实训授课,指导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积极参加省级纪检干部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制定《政治监督责任清单》,强化政治监督。注重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到党支部进行督促检查,联合印发廉洁自律提醒。编印机关纪检工作手册,明确职责,规范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流程。三是扎实推进学查改。制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若干举措》,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任务,定期跟踪成效转化情况。建立列席监督制度,不定期列席下级党支部会议,现场对学习研讨等环节进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采取“书面述职+线上检查+实地核查”方式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明确谈心谈话要求,划定谈心谈话原则、细化谈心谈话内容、规范谈心谈话流程,避免谈心谈话浮于表面。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对省粮食局、省能源局长期借调下属单位、企业职工等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控制临时借调人员数量,每季度定期对借调人员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清退。四是持续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委党组及时成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群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建立班子成员联动齐抓、各相关部门主动参与的工作机制。印发实施《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工作人员行为指引》,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履职行为。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结合岗位职责,深入自查、深刻剖析,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
(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6年理论学习计划,出台《“一引领六提升”党建品牌创建行动方案》,召开推进会,提振干部干事劲头。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厘清各级党组织职责。深化为民服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主动履行部门职责使命。出台委干部轮岗交流办法,畅通机关与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等委属单位干部流通渠道。指导省粮食局对机构职责进行再分工,化解职能交叉问题。督促班子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精准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督导基层党组织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将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指导诚鑫招标公司修订并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流程。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究分析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起草干部队伍形势分析与工作计划,报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报告》,稳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按照谁填写谁签名的原则,建立主办责任人初核、副处长初审、处长复审的三级负责制,压实责任。健全人事工作体系,修订制度、编制工作手册,明晰岗位职责分工,提升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抓实年轻干部培育储备,分级建立青年干部人才库,输送干部参与中青班培训、赴企业挂职锻炼,壮大专业年轻骨干力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梳理排查委属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撤销省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内设机构,选拔配备省节能中心、省经济研究院(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干部。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三是抓实基层党建指导。印发《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单位专兼职党务干部能力提升方案》,抽调委属单位6名专兼职党务干部到委学习教育专班参加学习。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和企业党建述职,对照点评问题逐项整改,规范企业党的领导和党支部化建设。指导委属企业规范制度体系,省公建投公司完成实质经营子公司党建入章,吸收合并无实际业务的子公司,规范子公司治理与人员配置;省工程咨询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报备,理顺经营治理架构。开展专项整改,规范严格“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开展支部书记暨纪检员培训,提升专兼职党务干部能力水平。采取线上查台账+线下查实情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督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不足方面。一是从严规范议事决策内控管理。印发《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二是“三重一大”制度程序落地执行严谨有序。对年度预算一次性支付资金超过5万元的事项,以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三重一大”制度程序分别提请主任办公会议、委党组会议审议。
(八)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驻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纪委对整改工作日常监督的主动性不强,跟踪督办不够,压力传导不足方面。一是构建常态化精准监督体系。结合职责、人员变动全面梳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举措,依托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重点岗位及委属单位“一把手”日常监管。二是跟踪督导委属企业资金管理与清缴。机关纪委督导省公建投公司向省财政厅报送《关于上缴西宁至青海湖至茶卡(察汗诺)铁路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的申请》,按流程完成了专项资金及结余注册资本金上缴等工作;对省工程咨询公司出借大额资金,未收回问题进行日常督导。
(九)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有差距方面。一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管控。制定选人用人监督管理办法,对省粮食局、委属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职称聘任、人员管理开展专项督查。紧盯资金资源密集重点岗位,落实干部轮岗,依托各类组织生活会分层开展谈心谈话与廉政提醒。二是抓实人事业务规范操作。系统学习干部人事政策流程,干部提拔环节从严核验任职资质、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层层压实审核责任。三是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全流程管理。落实档案审核制度,梳理归档清单做实各环节档案审查;制定集中查核方案、组建专班,全覆盖核查机关及委属单位干部档案并逐项做好整改。四是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形势分析研判。按时上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对委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考核。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年终总结前,将意识形态责任工作制落实情况纳入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重点内容。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关于2020年省委巡视反馈省工程咨询公司出借大额资金,尚未全部收回的问题。省工程咨询公司执行与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条款约定,按合同约定已收回子公司借款100万元。目前,公司与土地评估单位对接,就当前土地评估工作进行明确,并提交相关资料。下一步,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并结合市场评估价格,尽快完成商铺处置工作,处置所得资金用于清偿剩余借款。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筑牢闭环管控根基。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歇脚”心态,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不松懈,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核查已完成事项成效的稳定性,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及基本完成的任务,细化举措、明确节点、压实责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定期调度研判,确保整改按时保质“清零”,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以严标准守住整改底线,切实把政治担当体现到整改全过程、各环节。
(二)深化标本兼治,拓展整改成果,提升履职赋能质效。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评估、查漏补缺,强化制度执行力,补齐核心领域制度短板,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机制,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全委中心工作、“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中央巡视整改、审计整改及当前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化理论学习与省情实际、业务工作融合,用好各类工作方案和调研报告成果,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三)强化作风建设,建强干部队伍,深化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巡视整改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的干部队伍。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和作风考核机制,将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成效、作风表现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浓厚氛围,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队伍。同时,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立足部门职能、聚焦全省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常态化工作举措,为青海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71-630570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电子邮箱:qhsfzggw@163.com。
中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