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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8/26 16:46:17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根据《青海省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运营管理办法》(青地金〔2024〕27号)及《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管理办法》(青工信中〔2025〕123号)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以下简称续贷周转资金池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缓解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有效降低企业续贷成本,经商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公开遴选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托管理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续贷周转资金池情况

续贷周转资金池总规模2亿元,是由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向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续贷周转的专项资金池。续贷周转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滚动使用、严控风险”的原则。《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管理办法》《青海省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运营管理办法》规定,受托管理机构履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职责,无管理费用。

二、委托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自遴选完成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日起至《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管理办法》(青工信中〔2025123号)到期之日(2030722)。

三、受托管理机构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

2.机构及从事相关工作人员无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管理和运作规范,拥有专业团队,具有较为丰富的财政资金受托监督管理经验的机构能够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

5.内设部门完善,制度健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

)单位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否则,皆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遴选资格。(申报单位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申报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提供“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申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申报

受托管理机构要求

(一)工作

1.按照《青海省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运营管理办法》要求,作为续贷周转资金的委托管理机构,负责青海省中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池监管工作,依法依约行使受托管理人职责;

2.监督指导运营机构按照“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滚动使用、确保安全”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专项资金,并及时回收资金、按时清缴收益充分发挥资金周转“过桥”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短期资金压力

3.监督指导运营机构设立续贷周转资金和风险准备金账户,并对续贷周转业务档案资料开展日常审查工作。建立完善的续贷周转资金池运营管理制度,并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开立风险准备金专用银行账户,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并妥善管理该账户资金

4.监督指导运营机构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评价、监督检查、审计和纪检监察等工作并就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定期报送续贷周转资金运营情况。

(二)监督管理

遴选单位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受托管理机构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作出评价。若受托管理机构未尽到妥善运营和管理义务的,遴选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申报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管理团队成员情况,包括申报单位负责人、主要成员简历与相关资格证明书复印件等内容;

(三)申报单位受托监督管理财政资金经验业绩情况;

(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受托管理方案;

)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列明的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则视为不满足相关资质条件;

)近三年诉讼及仲裁、被执行情况;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以上信息及材料提供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文件格式”部分,所有资料请汇总成申报文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申报材料征集、评审、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续贷周转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遴选公告,公告发布期限5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9118时前受理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并封章送至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式

(三)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公示。遴选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人:  

联系电话:0971-6150716

附件: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续贷周转资金池受托管理机构遴选公告及申报材料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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