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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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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为全面恢复道路交通秩序,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0年2月23日18时前,全面撤消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的交通检查检疫站点,全面恢复省内班线、市县乡道路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客货运服务,尽快实现交通道路、村庄、居民区卡口“清障”,畅通人流、物流通道,为复工复产和群众出行提供保障。各县区、各行业、各企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