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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和有关单位:
根据《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科技部于2021年开展了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资格评估工作,我省7家“星创天地”通过备案资格评估,10家“星创天地”未通过备案资格评估(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星创天地运营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做好动态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请通过备案的星创天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