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省级和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您当前位置: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 >> 政务服务 >> 公告通知 >> 浏览文章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省级和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6/27 14:48:01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各市、州工信,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相关政策,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有序发展,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青海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青工信中〔2020126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按照省级《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示范平台申报按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请符合条件并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有效期内的单位,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三)示范平台到期复核2019年度认定的省级示范平台有效期至2022623日,国家级示范平台有效期至20221231到期将自动取消示范平台称号。相关示范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3)可分别按照省级、国家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自愿申报认定复核复核通过后,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请申报单位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线上申报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应用系统(http://shenbao.smeqh.cn/注册登录后,点击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申报通道,进入“2022年示范平台申报页面进行填报;线下申报以纸质版材料形式申报

(二)审核程序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请市州工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运营情况、服务业绩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并完成线上审核,确保线上和线下提交的申报材料全面、真实、准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局对各市州推荐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后,提交至专家评审会进行认定评审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线上申报材料要求。线上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所有上传资料应为盖章版PDF格式。

(二)线下申报材料要求。线下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封面和书脊处写明“2022年度省级(或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材料封面注明申报主体、申报平台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报材料电子版刻盘粘贴在申报材料封底内侧。

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尤其是点对点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请在申报材料中进行说明(“小巨人”企业服务情况请单独列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申报及审核时间

此次申报线上填报时间为621-628请各市州工信部76日前,完成线上线下材料审核,并将申报推荐文件及汇总表、纸质版申报材料(分省级、国家级),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局,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联系人:刘淑娇;联系电话:0971-6150716

邮箱:qh6308462@126.com

线上填报联系人:杨守军;电话:0971-6310205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620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指导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主管单位:海东地区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海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青ICP备05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