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2023年第二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贷款贴息、创业创新企业后补助、生产要素和厂房及仓储设施租赁补助项目,已完成企业申报和项目资料审查核实、询证、复核、专家评审等工作程序。根据《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拟对符合扶持条件的150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6月30日—7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名反映。
联系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3660193 传真 0971-6142089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
邮 编: 810001
附件:2023年第二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贷款贴息、生产要素和厂房及仓储设施租赁补助、创业创新企业后补助)拟扶持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