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您当前位置: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 >> 政务服务 >> 公告通知 >> 浏览文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8/30 16:31:55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指导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主管单位:海东地区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海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青ICP备05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