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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青科发政〔2021〕72号),为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我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青海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估情况
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对青海省作物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青海省春油菜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动物生态基因组学重点实验室等19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省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组织专家开展了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现场评估和会议评估、省实验室的会议评估,评估结果经2023年第10次厅务会审议通过,于9月6日-13日在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且无异议。其中青海省作物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等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青海省蔬菜遗传与生理重点实验室等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1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合格;3家省实验室评估结果均为合格。按照《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对优秀省级重点实验室连续三年给予每年150万元支持、良好省级重点实验室连续三年给予每年50万元支持;对试点省实验室给予150万元支持。
二、工作要求
实验室奖励经费重点用于实验室科学研究、开放合作、人才培养与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希望各实验室及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实验室建设方向和目标,严格按照《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再接再厉,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力争在研究创新、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共享等方面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