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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10月13日省科技厅第14次厅务会要求,按照《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3〕62号),经单位申请、审核考察、专家评审、厅务会审议等程序,确定青海省青藏高原北缘富硒资源开发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省碳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省寒旱区交通基础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认定名单(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匿名提出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异议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0971-825830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971-8086268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四楼
邮 编:810000
附件:2023年度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