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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450吨/日采选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南工商信〔2023〕157号)收悉。该项目于2018年通过核准(核准文号:青经信投〔2018〕133号),因企业未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原核准文件已过期,现企业申请办理二次核准,根据《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和备案管理办法》(青经信投〔2018〕96号),同意核准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450吨/日采选项目(项目代码:2016-632524-09-02-001215)。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子科滩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设计矿山开采规模450吨/日(13.5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1.8年。采矿工程采用地下开采,平硐+竖井开拓,浅孔留矿法采矿工艺;选矿采用尼尔森重选工艺流程,选矿规模为450吨/日。主要建设采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库及公辅工程等。
四、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
项目总投资26500.45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1137.91万元,年利润总额约4866.69万元,年利税约1216.67万元。
五、项目建设周期
2023年11月-2025年11月。
六、项目核准依据及已取得的批复文件
1.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兴海县满丈岗金矿450吨/日采选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青自然资预审〔2023〕24号);
2.青海省矿产开发学会《关于青海省兴海县满丈岗金矿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青矿学审函〔2016〕7号);
3.海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450吨/日采选工程项目新建尾矿库准入的批复》(南政函〔2023〕41号);
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省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450t/d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生发〔2019〕183号);
5.海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满丈岗金矿450吨/日采选项目不涉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的函》;
6.采矿许可证(证号:C6300002019124210149105);
七、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兴海县源发矿业有限公司依据批复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取得节能审查、安全设计等相关批复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按照批复内容建设,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生产、恢复治理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项目开工后,请你局会同应急、生态、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各项批复内容建设。督促企业及时在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更新相关内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三)项目建成投产后,请你局将项目建设及投产规模等有关情况正式行文上报我厅。
八、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不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