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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各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根据新修订的《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4〕23号)规定,现将开展2024年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我省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符合我省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所属技术在我省同类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主营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三)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或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
(四)近三年企业产品平均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呈10%以上增长;
(五)申报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等事件。
二、认定对象及申报时间
认定对象: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支持盐湖化工、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有色冶金、资源与环境、生物与新医药、现代农牧业、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大数据等我省特色优势领域工业企业进行认定。
申报时间: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
拟申报企业登陆“青海省科技企业统计评价分析平台”(http: //www.qhtjpjfx.cn) , 进入“科技小巨人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打印《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企业将系统打印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后提交至省科技开发中心认定受理机构,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h7179968@163.com。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情况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
(二)材料要求
1.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5)科技创新平台证明材料;
(6)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8)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9)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左侧胶装成册,右侧加盖骑缝章,书脊处备注“2024年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书”、公司名称;多本装订的,书脊处备注“共几册”“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
3.《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4〕23号)查阅请登录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载(http://kjt.qinghai.gov.cn)。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科技部门、各园区积极组织所辖范围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负责,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回已获奖金,依法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付 蓉 0971-6141115
王 莉 0971-6300529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高亚锋 彭文博 0971-8244566
地 址:青海省西宁城东经开区金桥路36号科技创新中心15楼1519室
附件:1.青海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