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成果转化通道,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青海省促进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青科发成区〔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将开展技术转移奖补工作,相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应符合《青海省促进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技术成果交易转化活动补助相关要求: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科技成果在省内完成转化时间为2023年度,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需真实、合法、有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青海省促进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申报材料要求)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四份,于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至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二)省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汇总。
(三)省科技厅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信用核查、法律风险审查,形成拟奖补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科技厅编制奖补清单。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虎满林
联系电话:0971-8249950
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三楼33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