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中央驻青企业、省属出资企业,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步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西宁海关联合印发的〈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经信投[2017]227号)要求,拟开展2024年度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下载地址: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要求,经市州工信主管部门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将符合省级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汇总后上报我厅。符合申报条件的驻青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向我厅申报。申报材料纸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于9月10日前报我厅工业投资管理处。
(联系人:张绮;联系电话:0971-6138701;邮箱:woshizq316@163.com)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