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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青办字〔2020〕76号〕规定,经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税务核查、信用核查、会议审议等程序,并按照省级财政预算要求,拟对符合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条件的360家企业按照申报资金的89%的比例进行补助,资金共计4945.7745万元。现将补助企业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匿名提出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异议意见,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0971-8244566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971-8244409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四楼
邮 编:810000
附件:青海省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