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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9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20/6/28 11:10:27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时报讯(记者 邓成财)6月24日,海东市召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青海日报社、西海都市报社、海东时报社等多家媒体参加。

据了解,2017年8月8日至9月8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下沉到海东市开展督察。同年12月24日,督察组向青海省反馈督察意见。从反馈督察意见至今两年半时间,海东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积极采取行动,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完成整改9项42条,占整改总任务的69%,占整改条数的91.3%,完成省级销号6项20条。剩余的4项问题和其他已完成整改问题的销号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转办信访案件32批次559件,已办结555件,占整改总任务的99%。

在整改过程中,海东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结合问题实际,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和进度表,进行了详细梳理,并制定印发了细化整改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和省生态环境厅东部专员办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彻底等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并严格按照《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对完成整改的任务实行“四级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核查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目前,完成市级销号7项33条,制作销号台账50余本。

同时,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不断强化“抑尘、减煤、控车、治企”等措施,保障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农耕地逐步实行土壤测土配方新技术,实行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的减量化使用;全面拆除了禁养区以内的畜禽养殖场;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的监管,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下一步,海东市将在加快第一轮反馈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同时,超前谋划,紧盯时序进度,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守护好青海东大门的青山绿水,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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