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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定191个市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20/9/14 14:37:1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时报讯(记者 李晓娟)9月11日,海东市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先进个人评选情况评定会召开,对申报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先进个人进行审议、确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瑞翔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对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等191个市级文明单位,乐都区瞿昙镇、平安区平安镇等27个文明乡镇,乐都区中岭乡甘沟脑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喇家村等118个文明村,吉更登、吴红德等26个文明家庭,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48个文明校园,彭元梅等2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评定。

会议要求,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领域、各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申报推荐的先进名副其实,切实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统筹谋划,发挥好文明委统筹协调的机制优势,加强联络协调,强化工作指导,跟进督促考核,推动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展所长,确保安排部署到位、措施保障到位、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增强工作实效,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实际,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意识形态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合力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特色、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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