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晖)10月13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简松山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瓦世德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孔令名、王佐龙,秘书长贾志军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办理市二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市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情况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国土绿化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青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旭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市政府办、市监委、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审计局、林草局、金融办、医保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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