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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发布日期:2020/10/27 9:16:16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10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0月25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7例。目前,该地区已启动一级响应。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登记管理。自10月12日以来所有从喀什地区来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单位、村社或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压实乡镇、村、社区属地责任,认真排查、管控返乡人员,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分类排查管控。对10月12日以来从喀什地区来返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并在首诊医师的安排下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控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聚集性活动。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减少疾病发生。建议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及其邻近地区,确需出行的,要向所在村社、单位进行严格报备。

四、落实管控措施。各大市场、商超、旅游景点、宾馆、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培训,实行日常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健康监测;严格落实限制人员流量、扫码、测温等措施,积极配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秋冬季传染病疫情防控,严格日常师生健康监测和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加强医务人员及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管理,强化医院院感管理,切实保障就医环境安全。

五、及时报告信息。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掌握从喀什地区来返人员线索的,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26日

海东市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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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 0972-86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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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 0972-87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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