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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覆盖领域,实现信用数据的全方位覆盖。近日,市发改委根据省、州信用中心工作安排,赴水、电、气行业探索数据分类采集摸排调研工作。
依据2021年度新出台的《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规定要求,此次数据采集信息栏目主要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缴费信息等。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分成员单位数据录入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强调国家、省、州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的时间要求,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并要求相关负责人要提高对整个信用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好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数据要做到应报尽报,限时报送。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严格落实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的要求,加大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力度,持续做好我市信用信息数据报送工作,提升我市信用数据录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