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海东日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李养禄)近日,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快速反应,连续查处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行政拘留2人,为该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月14日,违法行为人余某某违反海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通告事项要求,私自驾驶车辆由西宁市前往海东市乐都区,被乐都区高速出口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劝返后,余某某将车辆停放在G6京藏高速乐都服务区。4月15日,余某某故意逃避防疫卡口检查,翻越高速公路护栏进入乐都城区,未严格落实海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6号)及时报备行程轨迹相关事项和居家隔离相关措施,向所在社区报备时故意隐瞒行程日期,期间到公共场所用餐、走亲访友等,造成疫情传播潜在风险。
经查,余某某对自己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乐都区公安局依法给予余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4月15日,违法行为人吴某某违反海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通告事项要求,私自驾驶车辆由西宁市返回乐都区,被乐都区高速出口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劝返后,吴某某将车辆停放在G6京藏高速乐都服务区,随后就近翻越高速公路护栏,逃避防疫检查点检查,步行返回乐都区碾伯镇某小区家中,未落实海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6号)及时报备行程轨迹相关事项和居家隔离相关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未向所在社区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潜在风险。
经审讯,吴某某对自己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乐都区公安局依法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
乐都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处于全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开展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和紧要关头,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一名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服从海东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