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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邓成财 通讯员 刘玉波)今年以来,海东市持续加大对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海东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对全市燃气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督导检查。
自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燃气企业1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80台,发现问题隐患16条。针对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海鑫油气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向循化县人民政府递交提醒函,并向循化县市监局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积极协调中国特检院青海技术中心对循化县、化隆回族自治县三家燃气公司在用的32.67公里超期及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进行了全面检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现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了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不依法报检、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燃气压力管道等行为。对未进行安装检验、定期检验的管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提出治理措施,按期整改责任到人,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燃气企业必须准确掌握在用燃气管道分布、数量及检验情况,建立更新特种设备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明、资料全。同时对照燃气管道台账逐条逐项对管道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夯实管道安全使用的责任和义务。
据介绍,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将把查改的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逐条逐项督促整改。对整治过程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管道,一律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