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李永兰)5月16日,海东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海东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方案》指出,到2022年,我市将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方案》明确了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责任体系和“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及“分工合理、权责清晰、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落实管理养护责任、人员和经费,完善养护管理资金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建立和推行县区、乡镇、村三级 “路长制”。
同时,《方案》还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其中,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监督指导工作,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的有关制度;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监督和考核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安全等工作,监管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负责督查、指导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及质量鉴定工作。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市级补助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编制补助资金预算,下达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及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还就继续落实好各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政策提出要求,并明确省、市、县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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