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邓成财)5月23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受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海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万奎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相关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青海泰和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互助土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地(南门峡水库)、青海耀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乐都区高庙镇柳湾村农村污水处理站,实地检查了生猪规模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整治、管护情况,企业生产、超标排放被处罚后改正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精心开展好检查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上下联动,在增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找准问题,推动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结合海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污染防治制度措施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落实、政府法定职责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情况,紧扣法律逐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施策,将环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优美的环境。要大力宣传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营造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浓厚氛围,汇聚强大合力,形成群防群治、共建共享的良好互动局面,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达成蓝天、碧水、净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近年来,海东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