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张璐 通讯员 袁淑梅)自去年9月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海东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省委涉粮问题巡视反馈意见和涉粮领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查摆问题,积极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目前整改完成率达82.6%。
海东市牢固树立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意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高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通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粮食领域相关政策性文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筹推动任务落实。印发《海东市关于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与此同时,海东市坚持把涉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思想认识再提升、安排部署再细化、工作举措再落实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主动自觉地与党中央要求“对标”、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表”,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明确21个牵头单位、130条整改举措和整改完成时限,并由6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部署到位、要求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各单位整改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各县区、各单位对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攻坚突破,构建了上下一体、合力整改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此外,海东市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决策体系作为构建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修订了《海东市贯彻青海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了《海东市地方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海东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海东市地方政府储备粮质量管理办法》,对市级政府储备粮的出入库质量管理、储存、检验及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市级储备粮管理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