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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通告》严控秸秆露天焚烧
发布日期:2022/8/8 10:40:51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海东日报讯(记者 卫正芳)随着河湟谷地迎来收获季,海东市各县区也进入秸秆焚烧污染空气质量的高发期。为了切实做好禁烧秸秆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声明,凡在全市境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均属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强调社会监督作用,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的职责,对禁烧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移送纪委监委追责。

《通告》确定“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电话、“8613556”市农业农村局等举报电话。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发挥各自搭建平台优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提高协同作战效能,最大限度拓展线索搜集渠道,及时发现并锁定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实施精准有效打击。

“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主要的有机肥原料,也是生产有机农产品必不可少的资源,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又破坏土壤结构,严重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加大宣传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合理利用秸秆等农作物,保护生态环境,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祝凤甲告诉记者,未来一周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将会联合市公安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六县区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秸秆焚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并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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