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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力齐发”移风易俗倾心打造“海东样本”
发布日期:2023/5/12 10:56:59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和弘扬时代新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近年来,海东市针对农村社会宴请随礼风、浪费攀比风、婚丧旧俗风、封建迷信风等不良习俗,充分发挥法规制度规范约束作用、群众自我管理主体作用、道德榜样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四力齐发”推动移风易俗,初步形成了农村移风易俗的“海东样本”。

一、坚持高位推动,提升工作聚合力。坚持党委主导、政府主推、乡镇主责、群众主体的工作原则,准确把握稳步实施、综合施策、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规范有效地把移风易俗作为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扎实推进。针对全市实际制定《海东市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意见》,细化县区、部门、乡镇、村社工作职责,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地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把反对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风陋习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对农村红白事办事范围、操办规程、参加人员、待客标准、礼金数额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农村社会移风易俗走上了规范化的路子,取得了良好成效。近年来,全市婚事新办、丧事简办2.77万例,节约开支7.87亿元。

二、推动条例立法,激发法治约束力。为促进海东市移风易俗、树立文明风尚,在认真贯彻中央11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风土人情、民族习惯等多种因素,将近年来各地在移风易俗方面积累的一些成熟稳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小快灵”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制定出台《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成为全国这一领域的立法先例。《条例》的出台为全市推动移风易俗提供了法治保障,成为全市一体遵循的制度规范,标志着全市移风易俗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条例》具体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等事项进行了概括设定,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好移风易俗工作提出了倡导性要求,对滥食野生动物等陋风陋习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产生了良好的法治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出台后海东农村婚事平均费用从30万左右降至12万以内,丧事平均费用由4万元左右降至1.5万元以内,引领了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树立文明新风,增进德治教化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年龄策划实施了一系列道德养成活动,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移“歪风”、易“低俗”。同时,持续推进“文明单位”“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评选工作,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扬正气、促和谐。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春秋两季百万人义务植树造林“大会战”、“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以及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沿黄河马拉松半程赛等文体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落地生根。

四、突出强基固本,强化自治支撑力。注重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热度、广度和深度。在制度建设上,认真总结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填补制度漏洞,划定“底线”,界定“红线”,以硬性制度规定促进乡风民风根本好转。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组织作用,全面成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吸纳德高望重人士积极参与宣传、引导、监督移风易俗工作,切实推动移风易俗落地见效。目前,全市共打造移风易俗示范乡镇16个、示范村53个、示范社区10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移风易俗光荣榜、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监事会等制度建设和机构设置已实现村(社区)全覆盖,为全面推动全市移风易俗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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