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乐都区】发放1.17亿元资金 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您当前位置: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 >> 新闻中心 >> 海东新闻 >> 浏览文章
【乐都区】发放1.17亿元资金 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发布日期:2023/11/15 9:37:07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海东日报讯(记者 赵新秋)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过冬的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近日,海东市乐都区民政局落实各类民生保障资金1.174亿元,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乐都区民政局分层分类救助,为490310122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5873.45万元;为9691016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及照料护理金1420.68万元;为全区2.266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749.67万元;为12名孤儿、16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资金185.52万元;为5073名残疾人发放补贴575.93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2707119人,发放救助资金938.47万元;确定低保边缘家庭5441741人,支出型贫困家庭36124人。据统计,9月份为全区困难群众发放冬季取暖补助489.18万元。其中,为4814户城乡低保对象发放补助418.24万元,为879户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补助70.94万元。

乐都区持续开展动态监测,每月与乡村振兴、医保部门等开展数据比对,重点掌握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情况,及时识别,应保尽保。11月份新增城乡低保104135人,特困供养910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123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人,残疾人“两项补贴”68人,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和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协作,扎实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前来求助的遇困人员按政策规定先行实施救助,做到“应救尽救”。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指导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主管单位:海东地区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海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青ICP备05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