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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郝志臻 通讯员 王靖荣)自全省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启动以来,海东市迅速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工作要求,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据了解,全市整治规范工作从2023年10月开始,到2024年9月结束,为期一年,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集中整治、建章立制、督导检查等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聚焦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整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中标人、市场公平公正6个方面19类突出问题。针对整治规范的突出问题,提出23条具体措施,着力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和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同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各项工作的通知》,做到责任主体、项目范围、时间要求、抽查比例“四个严格”:严格责任主体,市、县区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所属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整治规范工作。严格项目范围,整治规范的范围是2022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核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严格时间要求,2022年招标的项目,抽查工作要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2023年招标的项目,抽查工作要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严格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整治规范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招标投标项目数少于10个的,最少抽查1个,具体抽查项目数由市级行政监督部门确定,抽查范围覆盖两区四县。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建督导检查组,邀请行业专家,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组织领导、项目抽查、问题处置、台账资料等方面,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核查,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将发现问题比较多、比较集中的县区,以及“零报告”“零问题”“零整改”的县区列为重点地区;将投诉举报较多的项目和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项目列为重点项目进行核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规范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