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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陶成录 通讯员 白玉民)近年来,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一环,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致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谁调解谁普法”的模式,循化县将普法宣传贯穿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从源头上预防乡村矛盾纠纷的发生,减轻乡村治理工作的负担。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讲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将矛盾纠纷化解过程转化为宣讲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以点带面提升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村民依法依规行事,为乡村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利用重要宣传节点,深入开展53场次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益群众达3万余人。
为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循化县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4个窗口,突出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机制。截至目前,已接待来访群众8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00余份。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成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全面畅通矛盾纠纷调解渠道,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力争在村口满足村民法律服务需求。
同时,通过加强“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乡村。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6个社区154个行政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规范村民日常行为,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评判者。
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循化县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式,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