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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日报讯(记者 张璐 通讯员 白强)5月31日,在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南门峡镇,随着挖掘机伸出的长臂将电站压力钢管吊起撤离,南门峡二级水电站被依法拆除。至此,海东市12座退出类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去年以来,海东市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坚持把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行动和政治任务,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全市小水电站情况,并严格落实“应退尽退、应改尽改”要求,及时制定印发《海东市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挂图调度全市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清理整改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涉及清理整改的37座小水电站,已完成35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任务,其中完成整改类电站20座、退出类电站12座、保留类电站3座。剩余互助县筏子湾和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上西川2座整改类水电站正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海东市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针对保留类小水电站,严格落实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强化水电站生态基流泄放工作监管力度,动态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督促完成整改,确保保留类水电站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指标。针对已完成拆除任务的退出类小水电站,加快完成省级复核抽验和问题销号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20座整改类电站进行“回头看”,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对已批复的“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对照生态流量、环保措施、过鱼设施、增殖放流、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要求细化完善内容,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