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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东市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化改革创新、扎实打牢基础、着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努力开创了海东民政事业的新局面。
(一)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新突破。起草《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并于7月1日颁布实施,是全国首个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对破除和扭转全市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依法治市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全市移风易俗工作走在了全省前例,引领和打造了全省移风易俗工作“海东样版”。《条例》实施以来,婚丧嫁娶简办新办蔚然成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市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廉办等累计2.77万起,节约开支约7.9亿元,受到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好评。
(二)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年内为174875人次发放救助金64829.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救助人次增加21279人次,增长13.9%,发放资金增加14929.38万元,增长30%,是近五年来救助人次和救助资金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同时,1.42亿元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结余资金全部化解,做到了救助对象精准,资金使用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投入资金3000万元,实施市养老示范基地室外附属设施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市养老示范基地预计2021年底开始运营。县区财政建立了养老服务投入机制,年内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万元、互助幸福院3万元标准配套养老设施运营资金410万元,提升了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效益,运营率提高了11%。结合海东“大农村、小城镇”实际,通过典型引路,探索农村互助幸福院 “两助五一点”(即互助+自助养老模式,通过“五个一点”,即政府支持一点、村集体筹一点、企业捐一点、产业补一点、老年人拿一点)的运营路子。启动运营海东市“96858”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累计服务82.6万人次,开创了海东市信息化养老服务新模式。民和县孝康养老服务中心建成了全省最大的集老年人辅助器具展示区、老年人服饰展示区、老年人护理用品展示区、孝心超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智慧养老为一体的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拓展了海东综合养老新路。
(四)工作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海东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承接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海东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方案》,对17.57万名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全部进行了核查比对,坚决查处和惩治“错保”“漏保”、资金监管不力等各种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问题107个,清退低保对象1436人,收缴违规资金157万余元。在全省率先全面下放低保审批权限,低保审批全部下放到乡镇,进一步压实了县区和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做到了关口前移、服务托底精准。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海东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低保审批审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五)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适应城市化建设需求,优化行政区划,上报了“海东市主城区撤镇设立街道”的“一请示三报告”,涉及三区县6乡镇20余万人的所有附件材料也同时上报了省民政厅,并通过了审核。推进新社会组织管理应用系统试点工作,使用“青海省社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办理社会组织管理各项业务,同银行系统直联对接,实现线上验资,简化了登记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在互助县开展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推进婚俗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六)典型培育工作取得新突破。注重民政系统先进典型榜样培育工作,多个机构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民和县孝康养老服务中心主任李晶获得“全国劳模”光荣称号,民和县医养中心、青海恒生长者照护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民和县利民养老健康保健服务中心的白亮、化隆县甘都镇水车村的汪菊兰、循化县惠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韩海波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民和县川口镇川垣社区冯小燕、化隆县群科新区城西社区马如祥被评选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优秀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