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日报讯(记者 祁树江)为深入贯彻落实5月25日市委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座谈会精神,近日,海东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在青洽会上签署了《海东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十四五”全面深化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重点项目33个,意向融资500亿元。
过去五年,海东市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的优势,落实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融资合作资金272.91亿元,有力推动了海东市辖区内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高速公路建设、清洁能源、城镇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和建设。
据了解,国开行青海省分行是较早与我市合作的金融机构,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根据此次合作备忘录,海东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双方按照相互支持、密切合作、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党建、规划、融资、市场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达成合作协议。其中重点融资合作包括:城市更新、生态保护、河湟新区等试点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升级五大领域,双方合作重点项目33个,意向融资500亿元。国开行将围绕海东市“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重大任务,结合海东市“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双方全方位合作,通过规划先行、机制创新、市场建设、融资推动,为海东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融资、融智、融制支持。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双方建立了高层对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高层对接,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沟通机制,落实双方合作事项,具体协调解决双方在备忘录落实中存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畅通相关工作问题、合作信息的固定交流渠道;建立干部交流机制,加强双方之间的干部交流挂职和任职工作,推动双方“融资、融智、融制”合作。
“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在我市城市更新、生态保护、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河湟新区建设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推动‘五个新海东’建设和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海东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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