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
根据《青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工程中心定性评价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9月22日—23日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器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号)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汇报需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委托副主任汇报。参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评价,各单位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重点汇报工程中心一年来主要建设工作举措、亮点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
(三)各工程中心严格按汇报顺序安排表(详见附件)及汇报时间进行,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质询2分钟。参会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场并将年度绩效评价申报材料一式7份带至会场。
四、评审监督
本次评审会议将邀请省科技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现场张贴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李仁青 0971-6141115
颜有奎 0971-8244566
联系邮箱:qh7179968@163.com
附件:汇报顺序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