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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6年度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青海‘三北’工程攻坚战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4/23 8:46:19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按照《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定于近期对有关单位申报的青海省2026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青海‘三北’工程攻坚战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开展专家评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孵化器公司会议室(胜利路5号五岔路口财校斜对面)。

  三、相关要求

  (一)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答辩,不得由其他人员进行项目介绍和答辩,其他人员可就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答辩人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如项目负责人无法答辩,则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以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汇报时间30分钟、专家质疑30分钟。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重点汇报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及创新点、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项目各合作方工作基础、合作模式及分工,实施条件和研发能力等。

  (三)请务必携带通过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后的项目申报书13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备查。评审现场不接收除申报书以外的任何资料,答辩人员不得向评审专家私自发放或传递任何资料。参加评审会议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场。并请申报单位于4月20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反馈到社会发展科技处。

  (四)申请人和参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探听评审专家信息和未经公开的评审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联系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请托或游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

  (五)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严格管理主体责任,教育和要求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参与者和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办法和规定,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干扰及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良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责任人。

  (六)本次项目评审由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办会同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联 系 人:祁秀丽  包发祥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附件:2026年度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答辩顺序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2026年度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答辩顺序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答辩时间

1

“青海‘三北’工程攻坚战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

青海大学

吴波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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