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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省级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3〕25号)精神,强化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力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优质企业,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继续开展2025年度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2.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3.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4.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二、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申报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3.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可积极组织行业内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1),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说明》(附件2)准备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并附组织单位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
2.请各组织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5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我厅工业投资管理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电子版报送至青海省工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申报,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评审和确定
1.我厅将和青海省工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共同组织专家,对质量标杆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2025年省级质量标杆名单。
2.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由工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组织初审通过单位开展下一步答辩会议,确定2025年青海省质量标杆遴选结果名单并发文公布。
五、宣传鼓励
我厅今年委托青海省工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对具有普遍推广性、创新引领性的标杆经验进行深度提炼,形成易于借鉴推广的案例,通过交流、对外宣传等形式推广标杆经验,并适时向工信部推荐参加全国质量标杆评选。
六、联系方式
青海省工信厅工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刘守满
电话/传真:0971-6305527 13897607753
邮箱:Liusm617100@163.com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16号507室
青海省质量管理协会 张永红
电 话:0971-6137890 13997067934
附件: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