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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扶贫开发局 关于上报市扶贫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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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按照《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海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东市扶贫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 市扶贫开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三个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一是人员到位,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部署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法制宣传、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措施到位,各项工作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 1、抓好基本法的宣传。以思想脱贫集中宣讲活动为抓手,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坚持抓好《宪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 2、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学习用法、依法行政培训的相关规定,采取请进来、派出去方式,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带头学法,举办了2期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单位利用周一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有安排、有记录地进行法治专题讲座3次。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与扶贫开发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3、做好服务对象的宣传。加强对县乡村干部、第一书记、贫困户、专业合作社、重点企业等服务对象的宣传学习工作。分期分类组织学习《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印制《海东市扶贫开发局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手册》等材料进行宣传,让干部群众知法,增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制度建设,梳理业务流程 积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黄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运行。认真梳理本单位人事、财务、用车以及资产等管理制度,并按照中央、省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四、强化文件管理,把关文件规范 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政府建设,规范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公示制度。疏理规范行政依法管理并认真遵照执行。积极构建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平台,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知情权,进一步提高了精准扶贫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切实明确业务科室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了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报送审查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队伍建设,狠抓任务落实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营造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坚持集体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系统学习,引导全体扶贫干部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推行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长期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依法强化影响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推行“阳光信访”模式,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六、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2017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扶贫开发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形式单一,宣传方式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对干部队伍依法管理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督查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突出依法行政主题不动摇,着力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海东市扶贫开发局 2018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