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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9/23 9:14:37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1663)要求,为做好2021年(第28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工信部门对照通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 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财政、发改、科技税务和西宁海关。中央管理企业和国资监管企业可直接申报。各单位请于2021930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份)和电子版U报送我厅工业投资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13870115297017706

联系人:张  绮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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