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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84项河湖问题完成整改
发布日期:2021/9/23 9:44:35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海东日报讯(记者 周晓华 通讯员 李鸿)今年以来,海东市乐都区不折不扣落实好河湖长制各项责任,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河湖治理保护突出问题,扎实做好管水、治水、护水、兴水工作,提升河湖治理保护水平,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观,以河湖管理保护的高质量助力“五个新海东”建设。

乐都区全面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明确了21名责任河湖长协调开展工作,坚决扛牢河湖管护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了守河有方、守河有效。把河湖“清四乱”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载体,开展“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专项行动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聚焦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以及上级交办转办、群众举报、巡河排查的“湟水河河道内生活垃圾和漂浮物”等84项问题,下发督办通知17份,全部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完成整改,全区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同时,乐都区把建章立制作为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印发了《乐都区2021年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工作要点》《乐都区各级河湖长巡河制度》等文件,完成了23条河流图上划定工作,动态更新“一河一档”基础数据和河湖长名录,各乡镇、各村河湖长巡河、管河、护河、治河工作常态化。“河湖长通”App自应用以来,完成乡镇级巡河841次,村级巡河1.5万余人次。

结合水利项目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乐都区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水资源开发利用双控、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修复和河湖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实现河道内无垃圾漂浮物、无污水直排、无妨碍行洪物、无违章建筑物、无违法采砂、无损毁河湖堤行为的“六无”目标,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更加严格,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确保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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