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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年开放申报、分批集中受理”的原则,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人员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已通过省科技厅调研督导组考察认定的第一批具备项目申报资格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具体名单详见附件),项目负责人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中高校和省级科研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入站专家,项目参与单位、参与人中必须有服务依托企业(合作社)及人员参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每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限报1项。
二、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22年科技特派员专项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执行期为1年)。
三、经费支持额度
一类区(含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贵德县、尖扎县)申请财政专项经费不高于15万元;二类区(含循化县、化隆县、共和县、同仁县、海晏县、门源县)申请财政专项经费不高于20万元;三类区(含德令哈市、格尔木市、乌兰县、都兰县、贵南县、兴海县、刚察县、祁连县)申请财政专项经费不高于 25万元;四类区(含同德县、泽库县、河南县、玛沁县、甘德县、班玛县、达日县、玛多县、久治县、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天峻县)申请财政专项经费不高于30万元。
四、申报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请按照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完善提交工作,并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形式审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交至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86号4号楼15楼)。5月底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入库评审。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浩 李玉健
联系电话:0971-5509936 5509875 5509395
2.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咸文荣 李积雲
联系电话:0971-823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