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您当前位置:中国中小企业海东网 >> 政务服务 >> 公告通知 >> 浏览文章
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5/17 14:54:00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青海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办法(试行)》(青科发政〔2022〕32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等特点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青海省辖区内注册满1年以上,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科技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

  (二)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科研办公场所不少于8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含与举办单位有明确协议约定可共用的仪器设备)。软件开发类研发机构科研办公场所500平方米(含),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含)。科技服务类研发机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科研办公场所面积和科研仪器设备原值。

  (三)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15人),年度科研经费投入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

  (四)机构应有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成熟的技术转让许可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具有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拥有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六)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书(详见附件)

  (二)其他相关材料

  1.上年度的工作报告;

  2.申请单位成立章程及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3.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单位须提供);

  4.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科研投入经费情况表; 

  5.实施的成果转化、产业化的有关证明材料;

  6.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包含采购价格);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明材料、在职职工名单、在职研发人员名单、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省级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直接向省科技厅直接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由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时报送至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省政府大院西楼425室),申请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三)省科技厅全年受理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评审认定相关工作。

 

  联 系 人:颜有奎

  联系电话:0971-8299807

  电子邮箱:1429850222@qq.com

 

  附件:青海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书.doc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指导单位: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
主管单位:海东地区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承办单位:海东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青ICP备05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