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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2024年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 总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6/17 17:21:28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引才实施方案》等要求,现将2024年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成绩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拟定2024617日(星期一),以体检中心预约情况为准。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检费约500到指定地点集合(地点、时间另行通知),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提供放弃体检的说明。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成绩计算和递补原则

根据《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引才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2-615193613007716422

 

附件: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厅属事业单位校园引才成绩汇总表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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