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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软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8/21 17:08:25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为确保青海省“十五五”科技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2024年度“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评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8月26日

  各项目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二、会议地点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3号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三号楼2楼216会议室

  三、具体要求

  (一)原则上需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不得由其他人员进行项目介绍和答辩,其他人员可就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参加答辩人员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若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如:会议通知、参会证明等)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一参加人答辩,如项目第一参加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以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申报汇报时间15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三)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所需资金预算与筹措方案,项目申报企业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R&D投入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研发机构设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及申报企业承接政府项目情况等)、项目实施条件(产学研合作情况、项目参与单位情况、项目资金配比等)、项目预期产出(科研产出情况、预期产值情况等)。

  (四)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水印的项目申报书12份,以及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法人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品种审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成果证书、测试报告、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合作协议书等)1份。评审现场不接收除申报书以外的任何资料,答辩人员不得向评审专家私自发放或传递任何资料。

  (五)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数不得超过5人。因本次评审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请严格按照预定答辩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

  (六)请汇报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汇报结束后请立即离开会场。

  (七)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青海省科技厅规划资管处

  联 系 人:张发禛  武汉鹏

  联系电话:0971-8239424

 

  附件: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答辩顺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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