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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海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执行方(新增2家)入围评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6 16:13:43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激发消费潜力,不断扩大投资效益,有效提升专项资金撬动消费杠杆作用,让以旧换新政策更多惠及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我厅计划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为保障活动公平公正顺利执行,我厅计划新增2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执行方,现将入围评选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取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综合打分、靠前入围的方式开展。

二、申请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近几年在承办消费促进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四)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资金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1月9日12:00时止。

四、响应材料报送地址

青海省商务厅14楼市场运行调节处(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412室)。请有意向的单位,对照响应文件模板(详见附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报送。

附件:响应文件制作格式

 202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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