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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五项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快市、县(区)政府行政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精简下放审批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各级干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以及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的本领。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执法违法、执法牟利、执法扰民的行为,从严查处涉及教育医疗、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土地征用、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违法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特别在土地供给、信贷融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行政收费等方面,一视同仁、同等待遇,使民间资本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生动力。
五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招拍挂、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制度,加强制约机制建设。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小政府、大服务”、廉洁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