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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海东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发布日期:2017/9/1 10:10:51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海东市立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劳资纠纷持续高位运行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工作中注重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和源头治理,着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劳动监察力度持续加大。截至7月底,全市共监察各类用人单位437家(次),涉及劳动者4.3万人,补签劳动合同5460人,督促26家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88.8万元,涉及劳动者2283人。二是劳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1—7月份,全市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讨薪投诉案件162件,涉及金额2735万元,涉及人数2648人;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8件,涉及金额2704万元,涉及农民工2403人,清欠率98.86%。三是欠薪存量陈案有效化解。2017年涉及海东市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存量为20件(其中,省信访局上访案件11件,各县(区)自查案件9件),涉及金额6610.2万元,涉及人数2909人。20件欠薪存量案件,目前已解决16件,涉及金额5778.5万元,涉及人数2227人。其余4件正在解决当中。四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稳步提升。截至7月底,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2件,涉及人数102人,涉及金额560.25万元,审结94件,结案率95%。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职工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劳资纠纷、工伤案件等职工权益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撤地建市后,由于我市一直没有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编制,造成事多人少,对欠薪问题只能以被动接受投诉为主,无法关口前移、事前监管,导致农民工欠薪上访案件此起彼伏,无法有效遏制。二是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较低。虽然我市劳动监察执法实行投诉必查制,但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往往采取忍耐态度。对用人单位无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等侵权行为,部分劳动者既不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也不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发生劳动纠纷后,才向劳动行政仲裁部门投诉举报,由于缺乏相关证据,诉求无法得到支持,进而采取向政府施压等方式寻求解决,给劳动行政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建筑行业监督困难。农民工作为建筑行业的主力军,在城市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农民工作为流动作业的劳务人员,本身维权意识不高,加之目前建筑业承包制度混乱,造成欠薪、工伤等农民工权益受损案件调查取证困难。建筑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建筑承包单位和实际施工人往往违法转包、承包,“包工头”普遍存在,造成责任主体不明,取证困难。发生欠薪、工伤等,相互推诿扯皮,造成农民工权益维护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启动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发布制度。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实行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7〕15号)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用“监控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的手段,通过媒体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曝光一批涉及全市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强化正面引导,曝光失信行为,使工资拖欠企业受到制裁。

二是继续强化欠薪陈案化解力度。根据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存量案件化解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梳理、排查辖各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隐患,针对核查的陈案情况如实建立陈案工作台账,准确记录项目名称、拖欠工资数额、涉及人数、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等内容,做到人员、责任、时限“三落实”,每起案件必须制定方案,确保全市陈案年底前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在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摸排检查工作基础上,以辖区内产能过剩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对已建和在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检查,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劳动关系突出矛盾的排查和化解。针对在农民工共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各责任单位对在建和新建项目的日常巡查,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特别是对涉及安置房、危旧改及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管理,规范用工行为,确保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深入推进全市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和管理,继续实行差别化分类管理和诚信激励机制。

四是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681号)精神,积极开辟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细化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好,努力做到快立案、重调解、慎裁决、速结案、讲效率、维稳定,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载体强化政策宣传,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通过日常巡查、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工资支付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支付工资自觉性,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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