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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国资科)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起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信访、保密、提案办理、行政督察等工作;审核各种文稿;负责组织筹办会议;管理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接待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委目标责任制制订、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党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国有资产的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业绩考核、产权登记和资产处置。
(二)经济运行科
负责起草工业运行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调度、运行趋势分析,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测;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工作和手工业联社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三)规划投资科
组织起草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业项目与投资规划,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意见;对工业新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组织申报工业口各类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指导各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工作;监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小额贷款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企业上市、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承办企协、食协、包协等行业管理方面的工作。